“证成”之学习
好多年以前,我向老师提问,什么是“证成”,老师看了看教案说,“证明成立。”“证明什么成立?”老师又看了看我,低头又看了看教案,有点不耐烦,“你知道证明成立就行了。”我知道再问他,他就有可能急眼了,所以带着遗憾不再问了。
后来做题,在一道题的解析里看到了详细的解释:“证成”由两部分组成,“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的内部逻辑关系即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的证明是内部证成,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和法律事件本身的合理性和是否存在的证明是外部证成。
老师是博士,但我觉得他是半桶水教我们少半桶水,虽然遗憾,当时其他学生有的认为我是出风头,可在后来的学习中,因为我对这个问题敏感所以比其他人学得快而扎实。多少年以后我仍然以为对不懂的问题坚决提出来,不让提问题或者是事儿就搞中庸不是读书人应有的态度。治学,要孜孜以求光明磊落,中庸之道往往是治学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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